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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日晚上由中壢回頭份時,在新竹交流道附近,因前方事故塞車

我們也減慢速度,停下來後,沒想到後方剎車不及撞上我們車子的左後方

對方沿著護欄翻車,車子居然掉到我們車子前方,且車頭對著我們,駕駛座上卻沒人

嚇死我了,我還以為駕駛掛在後面了咧,沒想到他掉到後座去了,還好人只有手部輕微擦傷

對方的車頭全毀,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,而我們一家人平安無事

只是我過2天後不舒服去醫院照了核磁共振後,腦部頭骨有裂開,輕微腦震盪

對方只有保強制險而已,所以一切修車費用都要他們自己給付

但今天打去,對方媽媽卻理直氣狀的說他們車子全毀,人受傷,而我們又沒受傷

且10萬的修車費他只願意付最多2萬,還一直說他兒子還在讀書沒工作還向他拿錢

25歲的人了,又有駕照,媽媽怎麼可以講這樣不負責任的話

如果覺得他還是孩子那就不要讓他開車上路啊!我們被撞了就活該倒霉嗎?

重頭到尾沒有一句道歉的話,真是愈想愈生氣!

一切只能訴諸法律了,只是這樣一來一往又要花費太多時間

可是不給他們一個教訓,我實在是不干心!!

真的是他們的態度惹火我了,不然說實在的我還不敢做這些動作咧

人善被人欺,老天會有眼的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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